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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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2022-04-22
钢筋及预埋件
服务内容:     依据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或审核钢筋(或铁件)重量,提供完整的钢筋(或铁件)重量计算明细表、汇总表或审核报告。收费基数:按实际钢筋使用量。最高收费标准:12元/吨
2022-04-17
工程经济纠纷
服务范围:受委托进行鉴证。纠纷鉴证-收费标准表收费基数最高收费标准备注100万元以内101-500万元501-1000万元1001万元-5000万元5001万元-1亿元1亿元以上鉴证后标的额12‰10‰8‰7‰6‰5‰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原被告单方有造价或双方均无造价争议差额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双方各有造价
2022-03-11
选择我们的理由
2021-09-28
潍坊滨海集成电路产业园3号车间加固项目招标公告
潍坊滨海集成电路产业园3号车间加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潍坊滨海集成电路产业园3号车间加固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潍坊蓝海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规模:潍坊滨海集成电路产业园3号车间加固项目,包括3号车间二层、十三层结构加固,及一层、二层、三层装饰。招标控制价: 24656223.96元 。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图纸全部内容。标段划分: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施工: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4.1 时间:2021年8月31日9时00分至 2021年9月24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4.2 地点及方式:网上自行下载,投标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诚信入库并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已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业务管理”-“招标文件下载”中自行下载。4.3 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生成保证金子账号程序: 4.3.1 注册信息:投标人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滨海区”或“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海分中心” , 咨询电话:15318914578,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536-8097130。 4.3.2 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施工标段投标企业请选择“施工企业”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4.3.3网上验证:潍坊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海分中心实施网上验证,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536-5312683。 4.3.4 投标确认并生成子账号:投标人从“企业会员系统”登陆,在“工程业务”—“填写投标信息”中,找到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投标确认(投多个标段的,每个标段均需点击“网上确认”按钮),确认成功后请填写相关投标信息并点击“我要投标”及“生成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所投每个标段子账号均需单独生成,请妥善保存,不得对外泄露),也可用手机扫描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左侧二维码,下载“交易通”APP,使用手机填写投标确认信息。 4.3.5 保证金缴纳(退款)情况查询:开标前,投标单位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可以登陆交易系统在“工程业务”—“保证金缴纳退回查询”中,点击相应标段的“查询”按钮,可查看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信息,确认是否缴纳(退款)成功。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5.CA免费办理5.1 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在线平台online.smartcert.cn注册后按流程办理。5.2 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技术服务窗口,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即收即办。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免费发放工作的通知》中查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zytz/048001/)。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 00;下午13:00-17:00。窗口免费服务热线:0536—8097130。江苏智慧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热线:400-823-8788。技术人员7*24小时服务电话:何工:19961895596;张工:15666226239。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注意事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江苏智慧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实现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 统一认证平台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9月24日 9 时00 分,地点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资本管理中心 B-8 号楼,观海路与黄河西街交叉口)二楼第二开标室。注: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可通过网上直播参与开标会议。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8.公告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4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潍坊蓝海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未来大厦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0536-7572387    招标代理机构:天佑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樱前街瑞泰南郡A座6楼联 系 人: 魏传侠、张磊         电    话: 0536-8882306    10.其他10.1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10.2 投标人资格评审阶段,招标代理机构协助评审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列入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确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10.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电子招投标工作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投标。10.4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手册)》及招标文件中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其他约定。10.5会议码滨海公共资源第二开标室 邀请您参加腾讯会议会议主题:潍坊滨海集成电路产业园3号车间加固项目会议会议时间:2021/09/24 08:30-17:30 (GMT+08:00) 中国标准时间 - 北京点击链接入会,或添加至会议列表:https://meeting.tencent.com/dm/Hv3K2LGeOW9w会议 ID:623 358 268 2021 年8月30日
2021-09-27
东信工程造价服务优势
01雄厚的资质实力现已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管理、工程咨询、工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财务审计等资质,能够提供全方位的过程工程咨询的集成化专业服务02完善的服务体系现已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服务体系,坚持“塑精品、创一流”的质量方针以及“诚信为本、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坚持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发展之路03丰富的业绩案例常年服务于房地产、政府、学校等大型企事业单位上百家,拥有业务涵盖覆盖房建、公路、市政、水利水电等近千个工程项目业绩。屡获优秀服务机构、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战略合作单位等,多个项目获优秀成果奖04充足的专家团队公司骨干人员是由一批经验丰富、长期从事工程行业的中高级专业人员组成。拥有一支由注册一级造价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会计师、评标专家等以及高校特聘专家组成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团队
2021-09-03
工程造价纠纷避免与索赔处理对策
摘 要:工程项目涉及内容广泛,受主观因素或客观因素影响,很容易出现工程造价纠纷,影响项目的持续推进。为有效避免工程造价纠纷,合理对造价问题进行索赔,需要建设施工单位在招标投标、签订合同的各个阶段明确工程双方职责,并制定完善的索赔方案,维护工程双方的利益。本文主要从招标投标阶段、合同履行阶段、索赔阶段展开,就如何规避工程造价纠纷以及出现工程造价纠纷后科学进行索赔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以促进工程项目的有序开展。  关键词:工程造价;造价索赔;纠纷  1 招标投标阶段纠纷避免  各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招标,优选施工单位,尽可能规避造价纠纷。施工单位投标时,应尽量把各种影响造价的因素都考虑在报价之内,避免后期发现漏项、错项对工程收入造成不确定性影响,引发纠纷的发生。  1.1 工程项目招标范围  国家发改委文件《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对 “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及限额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工程项目只要符合条件,就必须进行招标。  1.2 工程招标  工程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工程招标主要包含项目施工招标和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两个方面。针对工程施工招标,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需要及特点,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一般来讲招标文件需囊括项目技术要求、评价标准、投标报价具体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相应内容。关于招标项目的具体工作,主要涉及标段的划分及工期的确定,对此,招标人需按照实际状况明确标段与工期,之后明示在招标文件当中。关于招标文件,其中不得出现关于“内定生产供应商”“特殊排斥条件”等相应内容。招标人也不得提前就投标人名称等内容进行外露,这样会影响整个投标工程的公正性。关于招标人所设的标底,同样需保密处理。工程招标的目的是通过对比和分析,筛选出能够提供最佳性价比的 投标单位。  1.3 工程投标  投标人需拥有招标项目专业能力。针对投标人资格方面,招标文件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只有符合相应标准后才可进行投标。关于具体的投标文件编制,同样需以招标文件各项内容为准,这样才能就各项要求、条件做出相应的回应。针对施工招标,投标文件需涉及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简历、可能使用的机械设备等内容。同时投标人还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送达工作。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之后,也需直接签收、保存,同时确保其密封。  1.4 工程开标  工程的开标,需由招标人进行主持,按照之前招标文件明确的地点、时间开展 活动,全部投标人均应参加。具体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或其代表人员需首先查看投标文件是否处于密封状态,此时也可直接交给公证机构来进行检查。完成检查工作之后,工作人员会  直接拆封,完成关于投标文件当中投标人名称、价格等重要内容的宣读。整个开标环节会有专业人员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案。  1.5 工程评标  工程评标是招投标活动中十分重要的环节,评标  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招标人能否从众多投标人中选出最佳投标者。评标工作主要由招标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来具体负责,其会按照文件当中的各项标准与方法,对投标文件展开评审。第 一,必须拥有评标委员会,且其中囊括投标人代表和工程内容相关的经济与技术等专家人员,且在中标结果公示前应当保密。第二,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来讲,需具备下述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符合招标文件当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且通过评审后其投标价格是最低的(不含价格少于成本的状况)。当评标委员会开展完评标工作之后,招标人会收到书面评标报告,其中会包括中标候选人。  1.6 工程定标  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所给出的评标报告来选择中标人,同样可通过直接授权的方式,让评标委员会来选择中标人。招标结束之前,招标人不能和投标人进行关于投标价格、工期等相关内容的谈判,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招标活动,如若出现违规操作,将会受到相应处理,甚至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 合同阶段纠纷避免  2.1 合同签订  施工合同是解决工程造价纠纷和处理索赔问题的关键,因此,发承包双方务必提高对合同拟定和签订的重视程度,以避免工程造价纠纷问题的发生。在进行正式合同签订时,双方务必要邀请专业人士对合同中条款的措辞和合同的严密性进行严格审查,对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内容、不准确表述等,及时进行修改,避免由于合同漏洞导致无法索赔。  2.2 合同履行与合同变更  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在完成合同签订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开展工程项目的相关工作。承包商根据合同内容,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 避免造价严重超出前期预算。针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变更等一系列会影响工程造价的问题,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就这些问题做出协商,避免引发工程造价纠纷。  2.3 合同转让与合同终止  在合同依法成立后,若承包商受一些因素(如不可抗力)的影响,无法在已经确定的工程造价内完成该工程的建设,可与发包方进行积极协商解决,也可以在发包方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合同转让。在合同转让的过程中,明确属于合同权利、合同义务、合同权利与义务三种转让情况中的哪一类别,避免让公司在合同转让后仍与发包方权责不清,从而陷入工程造价纠纷之中。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发承包双方权利义务均完成后,合同即行终止。  3 工程索赔  3.1 工程索赔的依据及前提条件  所谓工程索赔,即工程合同的正常履约过程当中, 其中一方因为非自身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延误, 应由对方承担责任时,该方依据合同内容、法律规定向另一方索要关于费用、工期补偿的行为。  3.1.1 索赔的依据  提出索赔或处理索赔都要依据下列文件或凭证: 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国家法律、法规,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等。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按照引起索赔事件的原因不同,对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索赔可能给予合理补偿工期、费用和(或)利润的情况,分别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不仅为法院审理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意见,也为发承包双方指明了解决纠纷的办法。对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是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的;对非强制性标准,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才能作为索赔的依据。这些索赔依据,极大地方便了索赔人与被索赔人  快速洽商索赔事宜。  3.1.2 索赔成立的条件  承包人的工程索赔成立,需囊括下述几个条件:索赔事件确实导致承包人出现工期延误、直接性的经济损失;该索赔事件的责任人并非是承包人;承包人已经根据施工合同在相应的期限内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索赔报告及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3.2 工程造价索赔处理途径、原则及程序  3.2.1 途径  工程造价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四种:和 解、调解、仲裁及诉讼。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2.2 原则  上文提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批复及工程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是处理索赔的基本原则和遵循。对施工合同无效的价款纠纷处理、垫资施工的价款纠纷处理、合同解除后的价款纠纷处理、发包人引起质量缺陷的价款纠纷处理、其他工程结算价款纠纷处理、由于价款纠纷引起的诉讼处理等,都有明确的便于执行规定。  3.2.3 程序  (1)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当承包商意识到可能存在工程造价的索赔问题时,应该及时组织业内专业人士,成立专项索赔小组,尽可能地在较短时间内起草  并完善索赔意向通知书。承包商根据签订的合同,合理合法进行工程项目的索赔。由于工程造价的索赔具有时效性,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承包商并未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则被默认为工程项目不存在索赔的问题。此外,填写完整的索赔意向通知书需要及时递交给监理工程师,以示自己的索 赔意愿,并由其通知到发包方。若索赔意向通知书递交的不及时,可能导致索赔超过期限而无法索赔的问题,给索赔方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2)递交索赔通知书。承包方需要组织专人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记录文件、合同、采购清单、现场勘查资料等进行搜集整理,以 全面、实时掌握工程造价问题,避免出现工程造价纠纷。一旦出现工程造价索赔问题,承包方在填写和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应该及时调取工程项目施工中留存的相关资料,以这些资料为基础,撰写详细的工程造价索赔通知书,交代索赔产生的原因、工程施工的现实情况、合同内容的变更、材料采购和使用情况等,全面且详细地描述索赔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在撰写详细情况索赔通知书的过程中, 可能涉及双方沟通交流和交涉对接的问题,针对这些工作内容,承包方需要对整个索赔过程进行记录和存档,以良好控制和推进索赔工作,切实达到满意的索赔结果。  (3)最终的索赔报告。索赔报告一般涵盖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总论部分、根据部分、计算部分、证据部分。总论部分一般包括: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根据部分主要说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这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根据部分的内容主要来自该工程的合同文件、法律法规等。计算部分是以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自己应得的经济补偿。证据部分包括该索赔事件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翔实可靠的证据, 索赔是不可能成功的。所使用的证据应具有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和具有法律证明效力等特性。  4 总 结  综上所述,在工程项目招标阶段,招标人应依法依规,优选施工队伍,尽量避免纠纷的产生。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发、承包方要提升对工程造价的重视程度,科学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对工程项目施工中出现的突发情况,承包方需要及时与发包方进行交涉和沟通,以达成一致认可的工程造价方案,及时签订补充合同,避免工程造价纠纷的出现。同时,针对不可避免的索赔问题, 索赔方应该从实际情况出发,重视对工程造价的索赔分析,对索赔内容进行客观阐述,采用合适的途径,按照索赔的原则及程序进行索赔,从而有效解决工程造价纠纷问题。
2021-08-11
工程项目建设流程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的主要任务和作用体现于五个阶段一、工程项目投资决策阶段:    1. 协助业主寻找投资机会,对拟建项目做出初步的经济评价,向业主提出初步投资建议。    2.对拟建项目进行初步经济、技术分析,筛选项目方案。    3.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对拟建项目方案进行经济评价与投资风险分析。    二、工程项目设计阶段:    1.就工程的承包形式、招标程序、合同内容等方面向业主提出合理建议。    2.编制审核标底、工料分析表,制订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投标书,协助业主组织招投标工作。    3.对投标方编制的投标书、投标概算书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详细的审核与评价,向业主提交对各投标书的分析报告。    4.核对投标方编制的中标概算书,分析人工、材料、机械用量表、价格表,费用计取程序表等,分析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的不平衡报价,提前规避招标风险,协助业主与投标方签订承包合同。     三、工程项目实施阶段:    1.协助业主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全过程的顾问管理,严格监督施工合同条款及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直至竣工报验及工程移交。    2.协助业主对工程目标管理提出有效的建设性方案。    3.编制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目标。    4.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审核,及时反馈工程进展程度及质量状况,向业主提供工程进度款的拨付依据。    5.量度、审核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洽商,向业主及设计人员提供工程变更的工期、费用等信息,协助业主与承包方达成关于工期、费用增减的协议。    6.审核承包方提出的索赔文件,或依据业主提出的反索赔要求,对工期、费用进行合理计量,并协助业主与承包方进行协商。    7.与投资计划进行比较,分析产生投资偏差的原因,与工程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协作,研究纠偏措施,控制工程造价。    四、工程项目竣工决算阶段:    1.编制、审核工程竣工结算书,就甲、乙双方在工程结算中的争议提供公正、科学的数据及依据,协助业主与承包方进行协商。    2.协助业主清理工程建设全过程投入的资金和物资,编制、整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资料。    五、工程项目后评价阶段:    1.协助业主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经验或存在的不足进行通过多种科学的评定及分析。    2.考核分析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全面总结项目投资管理中的经验教训,为业主及自身提高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提供宝贵的经验和依据。
2021-08-11
质量控制措施与体系
质量控制措施与体系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控制体系 一、咨询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二、咨询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       1.项目负责人复核为一级复核,应采用在工作现场复核的方式对咨询工作底稿逐页复核。        2.部门经理复核为二级复核,应在项目负责人复核的基础上,采取在工作现场复核与总体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咨询工作底稿中重要事项、重要咨询程序的执行以及调整事项进行复核。        3.质量监管部负责人复核为三级复核,应对咨询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咨询问题、重大咨询调整事项及重要咨询工作底稿进行再监督、再复核,对整个咨询工作的计划、进度和质量重点予以把握,三级复核通过总体复核方式实施。 三、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和处理;        1.咨询人员对于咨询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逐级书面上报。       2.上一级业务人员应对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书面告知报告人员处理措施与方法。       3.对重大问题以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及时上报,做到当日发现,当日上报,相关工作人员的通讯保持随时畅通。
2021-08-11
工程工日收费标准
工程工日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受委托派出专业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基数:工时最高收费标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说明:   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委托双方可在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合同包干价加签证项目,包干价部分应计入取费基数。   4、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不包括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凡要求钢筋及预埋件计算的按相对应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2021-08-11
工程经济纠纷
服务范围:受委托进行鉴证。纠纷鉴证-收费标准表收费基数最高收费标准备注100万元以内101-500万元501-1000万元1001万元-5000万元5001万元-1亿元1亿元以上鉴证后标的额12‰10‰8‰7‰6‰5‰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原被告单方有造价或双方均无造价争议差额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双方各有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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